联系我们

电话: 010-85693631
传真: 010-85693631
邮箱: zgycxyjs@126.com
所址: 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国际贸易中心A座1018室
邮编: 101100
中国式企业管理实践的新解读——以正治企理论简介
2015-06-10

陕西省苹果气调储藏技术研究中心  张华强

 

随着中国经济以数十年高速增长震撼全球,尤其是创新经济的崛起,中国企业管理实践中的诸多新理念开始获得国际同行越来越多的关注。由此产生的一个课题是,如何对分散的成功做法进行梳理,并予以理论提升。以正治企理论基于对这一课题的探讨,尝试对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式企业管理实践予以解读。

基本特色

简单说来,以正治企是一种以新义利观为核心的实现特定企业梦释放正能量的管理理论。从字面上理解,可以将以正治企视为老子“以正治国”的治理诉求在现代企业里的表现。然而与所谓“中国式管理”偏重于文化传统不同,中国式企业管理重在对改革开放以来实践经验的梳理。这里的“正”,对社会而言,讲的是公平、公正;对管理者个人而言指的是光明正大,是一种正直品质;在企业行为中则是正当管理,在竞争中走正道,通过创新精神的传承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一般的意义上讲,以正治企理论可以被视为组织行为学的中国版,主题是应对现代管理科学在东方文化背景和利益意识畸变中的失灵、变味;特点是研究与引导相结合,是对管理者的管理坚持取之有道精神的弘扬;主旨是抑恶扬善,所抑之恶是不正当管理,所扬之善为正当管理,从而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改革开放为动力的市场经济中,公司治理和国家治理息息相关。以正治企之“治”,似乎应当更多的属于公司治理的范畴;但是当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被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强调“社会治理”而非“社会管理”之后,公司治理其实面临着一个反向落地的课题。那就是防止治理与管理两张皮,直面管理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类的潜规则,坚持理论自觉、理论自信和理论引领,既在商言商,又能在经济生活中为实现中国梦增添正能量,实现管理者的自我管理。

以正治企是对以德治企与以法治企的综合实践和有益补充。如果说以德治企是防患于未然,以法治企是惩治于已然,那么以正治企就是控制于正然。从这个意义上讲,以正治企既要依托于以德治企和以法治企,又是对两者的有益补充,在“法德相济”中有自己独特的使命。

以正治企的基本思想是在公司治理中坚持社会主旋律,同时对管理过程中的信息进行整理、识别和反馈;是组织为了达到既定目标,在变动的环境中,解决好人与物以及无形资产诸要素的互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核心组织问题:以管理者、执行者的公民行为确保随机处置举措的优化,且通过正当程序足以验证;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兼顾相关主体合法利益,形成一种同心同德的竞和状态,共同分享发展成果,努力将企业的路走得更远。

主要假设

1)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都是智慧人,在管理举措落地的意义上,管理过程的不确定性是可以认知和适度控制的,人成为管理活动中的主导因素。

2)环境(自然、社会、文化、政治、技术)因素是一切管理实践的约束条件,但资源利用目标的实现方式可在人的取舍下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被优化。

3)出于效率的考虑,需要赋予管理者、执行者、劳动者或者事实上存在着一定的随机处置的自由度,同时存在着制度涵盖或者技术监控的盲区。

4)在市场主体利益多元化的情况下,不同层次间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变现潜规则,但正能量始终(始与终)占主导地位。

以正治企基于管理的两重性,一方面尊重管理的自然属性,依循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科学管理框架;另一方面,绝不忽视管理的社会属性,在逐利、扭曲、校正的博弈中弘扬正能量。以正治企按照取之有道的准则将管理分出正当管理与不正当管理两类概念,坚持正当管理,反对和校正不正当管理,坚信通过公民行为的创新活动一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并和谐发展。

正当管理就是在一定体制内,管理者合乎规则而又有所开拓进取,有效、公正的职务行为。这里的正当是以社会民族公众的利益为标准来衡量的,它要求管理者在实施管理,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时至少要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既定的管理规则和程序,忠实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从而产生正当的经营效益。在两权分立下的情况下,正当管理是管理者追求企业及其相关利益主体正当利益的管理行为,尤其是在不确定因素面前或者随机处置之际,能够采取为企业带来激励范围之外积极效果的公民行为,传递正能量。如果不加以特别说明,管理就应当是正当管理。正是因为我们要反对不正当管理,才需要大力弘扬正当管理的精神。

不正当管理则是对正当管理精神的违背,多属于管理者貌似开拓进取实际上违背相关规则的伪职务行为。

理论构成

以正治企并非空洞的口号,在商言商,以人为本而不是以人口红利为本,摆脱长期以来在管理领域占主导地位的单纯依赖科学物化的观点,为分析和解决管理问题提供新的思路。以正治企理论主要由七种观念、四个板块构成。

七种观念属于以正治企的理论基石:动因观念、主体观念、客体观念、运行观念、过程观念、校正观念、竞合观念。

动因观念根据管理的双重属性及其对立统一,通过激励诚实劳动提高含金量,为科学管理提供内部动因;通过对不正当竞争诱惑的拒绝,为科学管理提供外部动因;通过对社会责任的彰显,为科学管理提供资源动因,从而得出公正分享是科学管理深厚力量源泉的共识。

主体观念建立在智慧人假设之上,指出有关劳动者是智慧人的假设也适用于管理者,智慧人管理主体之间的互补性,智慧人管理主体作为个体的独立性,智慧人管理主体与环境的互动性,从而确认管理举措往往是管理者的理智选择。

客体观念指出,管理者之所以可以动用或者支配原本不属于自己的资源,不仅是必须的,而且应当是正当的。从而防止管理者在处置资源中错位,在随机处置中保持敬畏之心。

运行观念强调企业运行是一个努力将“蛋糕”做好、做大的过程,无论是否如愿,都会在分配中产生利益调整。以正治企就是要在企业运行中坚持生产效率与资源配置效率的统一,重在价值创新;坚持要结果与管过程的统一,防止以邻为壑的误导;坚持放权搞活与加强监督的统一,实现程序公正。

过程观念指出,由于在企业运行中存在着利益调整,而相关主体的利益述求并非完全一致,难免存在着利益博弈。以正治企就是要在博弈中正当性与科学性兼顾,管理者应当充分估计管理博弈中事与愿违倾向的存在,严格自律;防止以科学的方式“减负”;不能把科学管理当作应对监管的藩篱。把决策的落地看作一个博弈的过程,有助于完善应对博弈的预案,掌握以正治企的主动权。

校正观念是指在多元化的利益博弈中,不破不立,只有通过不断反对不正当管理和校正执行力扭曲,才能走向科学管理,得到创新能力的聚焦。切勿把博弈当作校正,不要试图通过精巧的设计与执行扭曲相安无事;律人更应当律己,克服急于求成的业绩冲动;不为企业生存难题所惑,重生存但绝不与执行扭曲苟且。

竞合观念则是建立在微战略的思考之上。不正当管理是和不正当竞争互为表里,要想校正不正当管理必须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实际的竞合关系,而走差异化的道路,实施微战略才是理智的选择,可以通过不断优化智慧基因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建立在七种观念基础之上的四个板块是根据管理实践的需要进行的重点展开:人性假设板块、竞合板块、校正板块、养正板块。四个板块都是对上述七种观念的交互应用,只不过在不同的角度各有侧重。

价值意义

以正治企的意义和价值何在?

首先是占领道义制高点。以正治企是一种信仰,赋予企业家和管理者在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中的应有地位和意义。正当管理更多的是来自内心的确信,而不是面对质疑的抗辩;但只要是正当管理,就应当坚信最终可以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并且起到“正天下”的垂范作用。

其次是提供以正为奇的策略。以正治企并非不讲策略,这个策略就是以正为奇;当通过各种“捷径”获得眼前利益成为一种潮流时,以正为奇就已经开始为新一轮竞争抢占制高点做布局。将智慧集中于善假于物上,进行破釜沉舟式的创新。法无禁止即为正当,对开拓创新提供支持。努力促进系统在一定输入下输出极大化(或在一定输出下的输入极小化),以达到应有的效率和效益。

再次,通过对各种负能量的消除,形成和保持多赢格局,促进可持续发展。企业发展的趋向表明,企业不再是为股东创造最大利润的工具,而是各种相关群体在一种契约体系中完成社会分工和合作,为相关群体提供最大福利的组织。在两权分离之后对公司败德行为的预防和校正,保证形成一种伸手必被捉的内部环境,不至于在秋后算账时损失难以弥补,败局难以挽回。在一个企业系统中以正治企,是描述系统是否形成了充分发挥系统成员和子系统能动性、创造性的条件及环境,及系统成员和子系统活动的总体协调性。

需要指出的是,各种负能量的产生并非直接以负能量的形式出现,而是出之一种倾向掩盖着的另一种倾向。

基本函数

以正治企对不正当管理的校正并非靠行政命令就能奏效的,需要对一定的函数关系进行分析,以便有的放矢:

前因变量。如果说管理者的本质原本不坏,那么不正当管理的出现往往事出有因。这种“因”被称之为前因变量。以正治企需要把握好产生不正当管理的前因变量,因为不正当管理好比一个黑箱,当其输出被认定为公司败德行为时,固然需要对其进行惩治,但弄清其前因变量更为重要。前因变量与心理契约有关,既有客观前因,又有主观前因,还有管理者对机会成本的判断。如果不消除前因变量的不良诱导,连公开、透明都会变成不正当管理的庇护所。与其在应对具体的不正当管理行为上过招,不如在消除前因变量的不良诱导上面下功夫,即从源头上治理不正当管理。

后因变量。组织行为学将管理者方法不当造成的种种不良影响,称之为后因变量,这在公司败德行为或者不正当管理中同样存在。“不正当”管理包含“不当”管理所产生的后因变量;除此之外,还形成了一种忽视诚实劳动的负能量。不正当管理产生的侵权行为,导致离心力加大;对于绩效而言,不正当管理虽然可以缓解眼前危机,但留下的隐患随时有可能发酵,由此留下来的后因变量隐患可能危害更大、更具破坏力。因此,以正治企需要控制好不正当管理的后因变量。

层次变量。以正治企并非要做道德模范,但守住一定的底线则是必要的。然而底线也有不同的层次:一是不违反法律条文的禁止性规定;二是在禁止性不明确时不违背法律精神;三是在法律空白处不超越道德底线,在实体法暂时管不住的领域提供“正天下”的样本。但是在“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惯性的存在,会在不同层级的管理者之间出现约束力递减的情况。这种递减彼此心照不宣,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彻底扭曲的心理契约。以正治企需要关注层次变量,处理好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矛盾。

公民行为衍化。公民行为是指那些超出工作职责范围、与正式奖惩系统没有直接联系,但能从整体上有效提高组织效能的行为,比如为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等。管理者能否坚持以正治企将对下级的公民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研究表明,受到不当公民行为衍化管理侵害的员工将会通过抑制公民行为来报复领导者和组织,这就是公民行为的衍化。不正当管理导致的公民行为衍化更为严重,可以看作是负能量的放大。以正治企就是要扭转这种态势,使之产生正能量。

基本原则

以正治企是组织在特定的发展时期和情境下,为实现组织长期目标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或要完成的核心任务而展示的愿景。不必拘泥于传统管理职能或新的管理时尚,而是在认真分辨管理实践的基础上,把解决之道交付给人极其丰富的组合方式。这一方面是对管理现实的反映,另一方面也是通过理论研究寻找问题解决途径的直接尝试,需要强调以下一些原则:

——敬畏原则  敬畏原则就是对原则、规则的敬畏。而我们这里则重点强调管理者在行使经营自主权、随机处置权时,对其带来的后果保持一种敬畏之心,将原则、规则作为高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将遵守规则作为基本的要求,将确保合规作为行为准绳。其中的“敬”,主要是指应有的诚信和责任;“畏”则是原则、规则等正道对败德行为的惩罚迟早会到来的确信。这里则重点强调管理者在行使经营自主权、随机处置权时,对其带来的后果保持一种敬畏之心,将原则、规则作为高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将遵守规则作为基本的要求。

——甄别原则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竞争形势的变化,企业需要不断进行开拓创新,以便及时转型。然而,在通过创新寻找新商机的努力中,难免时时面临新的风险甚至陷阱,其中包括道德风险,应当防止以开拓创新之名行不正当管理之实。反过来说,坚持以正治企,就需要在开拓创新中甄别正当管理与不正当管理,保持目的正当与手段正当的一致性。这里所谓合规不同于对现有验收模式的通过,而是来自管理者内心的信念,经过自我甄别和评估,形成最终能够被认可的一种确信。

——权衡原则  权衡原则是在商业行为的相关利害关系业已明确,需要管理者做出抉择,在兴利除弊两个方面都采取切实措施时所体现出来的担当精神。权衡无疑是对一种管理行为利弊的权衡,其中的“利”主要指的是企业所获之利,需要在商言商;而其中的“弊”并非仅仅针对自身,而是指一定的商业行为可能会给社会或者其他利益主体带来的负面影响或者相关伤害。其中的责任不能用在商言商为借口规避,必须具备天下情怀。

——弥补原则  JP+1〗弥补原则是指,在管理者实施职务行为时,需要被管理者作出让步,损耗了不属于管理者可支配的资源时,应当对其造成的直接利益损失给予相应的补偿。弥补原则体现着公平、和谐、共商、共赢的精神。弥补原则是对等价交换规律的践行。贯彻弥补原则需要按一定的规则进行补偿,可溯及既往,使得先富带后富得到一种制度性安排等等。

——亲正原则  亲正原则是指,当管理者发现经营出现问题,偏离预想的轨道时,不要仅仅试图通过什么先进的管理工具予以包装,必须反求诸己,从源头抓起,跟踪校正,直至问题得到解决。相对于公司败德行为的曝光,亲正原则一方面是指涉事高管应当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对公司的负面影响承担责任,公司没有义务为其“公关”。另一方面是指,公司高管应当用自己的模范行为证明,自己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院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