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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法规制度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 信用建设成为两会关注热点信用建设成为两会关注热点
2018-03-09
   本报讯(记者 李 晶)“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宁”。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3月6日上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应不断健全完善法规制度、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公开水平,形成全社会守信重诺的氛围。两会代表委员也纷纷针对这一领域建言献策。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现在每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都要和信用打交道,离不开信用。没有了信用,市场经济就很难平稳有序发展。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要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需要加快建设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打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张勇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务院2014年就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纲要》中明确了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的有关要求。到现在为止已经形成共有47个部门参加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在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以及标准体系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形成了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同时在联合激励、联合惩戒方面也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张勇表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前还处于初期阶段,下一步要在四个方面着力:一是不断健全完善法规制度、标准体系;二是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公开水平;三是加大联合奖惩力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守信者获得激励;四是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会场外,信用建设也引起代表委员的热议。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浙江公司党委书记郑杰表示,当前国家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三证合一”等措施,初步构建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格局,但在管理上仍无法满足国家治理、市场发展的切实需求。制定社会信用法将有利于在法律层面规范社会信用信息范围,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分类监管的顶层设计,进一步规范征信活动,进一步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共通。
   全国政协委员吕培榕认为,当前存在市场体制不健全、全国性社会信用法律法规缺失等问题。他建议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将信用信息嵌入政府管理过程,发挥大数据和社会信用中介组织的作用。同时,加快信用法制建设,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对失信企业除向社会公布外,还要依法进行处罚,实施经济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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