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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与实践成果
2015-06-16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王琼

 

基层人民检察院与人民群众距离最近、接触面最广,是检察机关科学发展、联系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和谐、全面推进检察事业建设的前沿。作为整个检察工作的根基,基层人民检察院社会管理能力,相当程度上影响到检察机关整体社会管理能力,进而影响到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新时期要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口碑,在基层人民检察院大力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就成为了必由之路。笔者认为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应当从履行检察职能的角度入手,在“四创新、四促进”上抓出成效,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社会。

一、创新内部管理机制,以自身建设促进社会管理

虽然社会管理创新属于检察机关外部管理创新的范畴,但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仍必须依赖于检察机关内部司法理念、方法、机制的创新,只有通过内外合力才能形成社会管理创新的良性互动。因此检察机关要想在社会管理创新活动中有所作为就必须提升自身管理创新能力。

(一)推动检察机关自身能力建设,必须以转变思想作为前提

当前,我国正处于重大社会历史转型时期,世情、国情发生了深刻变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社会管理上已经存在的难点和盲点问题可能会进一步凸显,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紧迫。应对新形势、新问题提出的挑战,依然采取因循守旧的态度和方法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因此,推动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一定要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为前提和基础。对于基层检察机关而言要着力克服在处理纷繁复杂的案件和社会问题中的畏难情绪,消除得过且过的慵懒思想,丢掉怕担责任的包袱,学会用新视角审视新事物,用新思维研究新问题,努力做到以思想观念创新带动社会管理创新。

(二)推动检察机关自身能力建设,必须以坚持和强化党对检察队伍的领导作为根本

现代化管理中,思想政治工作仍然是一项重要功能,政治导向,思想领先是进行任何一项管理工作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尤其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管理工作,更应该以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保证条件。作为巩固、强化党群关系关键环节的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思想领导作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爱国主义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党员干警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使广大检察干警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

(三)推动检察机关自身能力建设,必须以检察文化建设作为重要依托

当代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衍生的法律文化,是检察机关所特有的组织文化。它集中体现了检察职业特点和精神内涵,是推动检察工作克服各种困难、不断前行的精神力量,也是塑造良好检察形象,促进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强大动力。基层人民检察院要巩固和推动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就应当加强对本地区特色文化的研究,吸收和借鉴优秀的地域文化,培育、提炼、开发推广具有自身鲜明特色的检察院文化。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交流探讨形成了以“筚路兴垦、朝乾夕惕、四轮燮趋、超凡开新”为核心,以“公、正、诚、朴、勤、能、精、笃”为指导,以“穷究于检、明辨于察、壁立守职、惟民惟法”为要求特色文化理念。

(四)推动检察机关自身能力建设,必须以完善组织机构管理机制为核心内容

基层人民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最前沿,每年要处理大量的案件和社会问题。因此,基层人民检察院必须依靠科学的管理手段整合内部资源,优化职权和资源配置,统筹合力,才能实现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完善组织机构管理机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推行机构精简改革。基层人民检察院要针对自身“任务较重,规模有限”的特点,依据内设机构的职能,加强机构设置的专业化、精细化,形成“小而精”的机构格局,使权责分明,精简高效。二是建立大预防体系。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统筹,设立专门预防部门。逐步构建并完善由预防部门承头,全院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大预防体系。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要大力实施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化平台建立快速、高效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模式,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效能。

二、创新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管理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保障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这无疑是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基层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定要紧紧围绕“维护稳定”的大局,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建立切合本地区实际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一)实行治安状况动态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所谓动态管理,就是对区域内社会治安状况的调查研究、情况分析和有效防控。基层人民检察院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治安动态管理。首先,要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动态。基层人民检察院要定期进行辖区内社情、民情、案情的调查分析,向地方领导机关或有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建议。其次,要以引导和教育群众学法、懂法和守法为主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工作。如组织干警开展“送法进村、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深入群众之中,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增强公民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其三是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治安防控工作。对于治安管理的重点地区要建立多家联手、制度健全、管理有序的治安防控体系。比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与街道办事处联手建立村域治安防控体系,对区内治安防控重点进行综合管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自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命题以来,为了落实这一命题,党和政府在各个领域相继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具体到刑事政策方面,表现为确立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本质上是恢复性司法理念的产物。恢复性司法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以和平方式、在案件当事人充分参与的基础上解决刑事冲突的新途径,其目的在于使犯罪嫌疑人主动承担个体责任,受害人利益得到救济、补偿,受损的社会关系得到修复、恢复。新时期,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应当以有利于减少犯罪、有利于增强群众安全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强化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区别对待、注重办案效果的基本要求,切实发挥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

(三)延伸检察监督职能,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当前,各项机制体制改革正在深入进行,社会利益关系不断调整,在此过程中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支撑。在我国,基层人民检察机关是行使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基础单位。基层人民检察院要针对新形势下法律监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延伸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的方法,使法律监督更加具有主动性和实效性。一方面,要延伸诉讼监督职能,通过强化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职能,深入推进民事检察介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等途径全力促进社会和谐。另一方面,要延伸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职能。通过不断拓宽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渠道,逐渐形成面向社会的监督机制。如推行跟踪考察工作机制,对辖区内的监外执行罪犯实行面对面的跟踪考察;推行监所检察工作向社区延伸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同时,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要延伸检察维权职能,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重要体现。

三、创新保障发展工作机制,以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管理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究其根源是因为党和政府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国策。如果没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面临当今世界性的金融危机,我们就不可能平稳应对,甚至还会陷入困境。因此,促进经济发展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认为基层人民检察院应当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主题展开工作,在“三个坚持”上抓好落实,服务经济发展。

(一)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基本手段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并不是指检察机关可以另起炉灶,突破检察职能和现有的法律框架乱作为。相反,社会管理创新要求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以执法办案为依托,通过打击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推进社会经济建设。基层人民检察院要从两大方面入手强化执法办案能力,服务经济发展。一方面,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政府投资安全、危害新农村建设、危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实现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另一方面,严肃查处发生在企业、农村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职务犯罪,要极力保护企业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做到使发案单位在挖出“蛀虫”的同时,又能摆脱困境,迅速走上经济发展的快车道。

(二)坚持把服务企业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

企业,特别是支柱企业,是地区经济发展的台柱子。企业没有良好的效益,区域经济腾飞也就无从谈起。所以,检察机关要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服务企业的工作,在服务中促进企业发展,以企业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建设。基层人民检察院要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律咨询等活动,为企业依法治企提供服务;积极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与辖区内重点大型企业建立检企长效合作机制;通过“大走访”、召开“检企恳谈会”等不同方式,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服务企业的工作。

(三)坚持把监督管理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理所当然地也要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监督作用。对于基层人民检察院来说要有针对性地做好三个方面的监督工作。一要针对基层“办事程序简约,监督制约环节相对少”的特点,重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促进依法行政。二要加强对区域内项目建设、资金注入等重大投资环节的管理监督,以有效监督保障资金合理使用,促进区域经济建设。三要针对执法办案中暴露出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促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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