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 010-85693631 | |
传真: | 010-85693631 | |
邮箱: | zgycxyjs@126.com | |
所址: | 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国际贸易中心A座1018室 | |
邮编: | 101100 |
绥化学院 李春雨
网络及移动媒体的出现,不仅颠覆了媒体形态,由公共媒体进入到“自媒体”时代;而且也颠覆了传受关系,由传受分离,进入到“传受一体”时代;不仅颠覆了新闻采写,由职业记者进入到“泛记者”时代;而且也颠覆了媒体疆界,由有边界覆盖进入到无边界覆盖。在这样的时代,媒介更加开放,言论更加自由,舆民聚集更加方便,舆论狂潮瞬时涌现。 一、新媒体环境下舆论的特点 (一)舆论话题的公共性 网络作为虚拟的公共空间,汇聚了众多舆民和众说纷纭的言论和意见。在这个意见广场上各种意见、言论相互交集激荡。虽然一些话题也会引起网民的关注,但真正形成万众围观,深度参与,表达共同关切和意见,推动话题成为影响社会,尤其是执政者执政行为的舆论并不多见。这样的舆论一经形成,便会以排山倒海的气势,迫使执政者做出应对。 考察近些年来影响全国的舆论都具有公共性的特点。比如房屋拆迁、医疗保健、环境问题、土地问题、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和官员腐败等涉及公共问题的事件都引发了舆民的深切关注。公共事件是引发舆论的客体。公共话语的形成,通过公众面对公共问题自由发表言论而造就出来,再由意见领袖提炼助推,形成共同的话语,最终成为优势意见。随着舆论的扩散和升级,形成舆论狂潮,引起行政、司法等有关方面的关注,进而促进公共问题的解决。如2007年轰动全国的山西“黑砖窑”事件。先由网友发帖披露黑砖窑非法雇佣儿童做苦工事件,迅即引来数十万网民的关切和跟帖声讨,传统媒体跟进并进行了深度报道,引起中央领导关注批示。面对浩大的媒体舆论声势,地方政府也快速反应,使存在了8年之久的各种各样的黑砖窑,仅用了20天左右时间就在山西境内全部消失。“公共性舆论”话题,体现了社会转型期公众对政府执政合法性的质疑,以及对自身利益的自觉维护,是对社会和政府公正的监视。 (二)舆民群体的极化性 群体极化是指在最初偏好的方向上,群体倾向于比个体做出更极端的决定。勒庞在分析群体无意识状态时指出:群体经常失去方向感,表现为一种纯粹的无意识形态。……当群体无意识在更大范围内积聚起来的时候,结果便是疯狂,这是一种可能导致革命、战争或类似事件的精神瘟疫。这样一些运动极富感染力——差不多是压倒一切的,因为当群体无意识被激活时,你就不是原来的那个你了,你不仅仅处在这样的运动中——你就是运动本身。分析群体极化现象,往往是由群内一些极端的观点激活了无意识群体潜在的对群外的恐慌、愤怒、对抗情绪所至。这种情绪一旦蔓延开来,便会引发大规模的群体行动。社会转型期由于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不断累积,社会神经处于十分敏感和脆弱状态,尤其是官民对立、贫富对立状态处于矛盾的前沿,社会形成了极端的仇官仇富心里,一旦发生一些官员和富豪侵害民众利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德的事件,便会迅速引起社会群体极化行动。尤其是发达的网络媒体和移动媒体已经成为极端主义的温床,网络上的群体极化现象更加突出。当一些公共性事件通过微博或手机媒体披露出来,便会进一步强化对某种极端社会观点的认同,迅速引起围观和舆论倾向的一致性。而且无论其参与的规模和介入的深度,表现情绪的激烈程度,无不呈现出群体极化的现象。2012年6月发生的四川什邡钼铜项目群体冲突事件就是舆民群体极化的典型反映。6月29日宏达钼铜项目开工,有网友便在网上发帖披露项目对环境将造成影响,迅即得到网民的围观,并有网民动员走出来到市政府抗议。于是网民从线上走向线下,纷纷从四面八方涌向什邡市委市政府,提出反对钼铜项目建设的诉求。行政当局面对愈来愈激动的民众诉求,便动用防暴警察进行强力驱散,市民和学生采取极端的方式进行对抗,造成了流血事件。最后以市委书记调离,市政府宣布停止建设该项目收场。其实,在什邡论证此项目时,就有市民上书市政府表达反对意见,但这些诉求并没有引起执政者的重视,没有与市民进行有效沟通,仍然执意开工建设,“我们没有在大地震中死去,却要死在环境污染中”的观念,在项目开工建设仪式进行中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政府的这一实质性的举动,彻底刺激了民众最敏感的神经,迅速推动民众走向极端,最终酿成严重的群体性事件。这一事件表明,社会转型期政府的任何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政策切不可草率行事,必须尊重民意。必须明白民意不可违,当他们的关切得不到回应,切身利益将受到伤害时,民众就会迅速把个体的力量汇聚成群体的力量,采取极端的方式,向执政者展示坚定的维权决心。什邡事件告诉我们,新媒体在促进公民社会形成,公民意识觉醒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任何决策尤其是重大决策一旦失去民意,注定要失败。这应该引起各级执政者的注意。 (三)舆潮涌现的瞬时性 由于“媒体即在手中”,瞬时传播、即时直播成为新媒体最大的特点。舆民利用网络和移动媒体随时接收或发布信息,随时就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宣泄情绪。当某一公共事件被披露出来便会引发舆民的迅即围观、评价、声讨、宣泄,舆论的声浪一浪接着一浪,舆论大潮瞬间便汹涌而来。而这些表象的背后却是矛盾和问题长期累积的结果,而突发事件只是诱发群体事件的因子。四川什邡钼铜事件的间接诱因是一个时期政府部门对群众反对该项目的漠视,直接因素是项目开工,即刻引发了大规模的群体抗议。从网上披露到市民聚集,再到街头打着横幅向政府进发,广场上同官员对话,再到武警等强力部门动用强力手段驱赶示威群众,这些过程都被直播到网络上,引发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随着事件的连续直播,网上很快便汇成了舆论的海洋。许多公共事件从披露到形成铺天盖地的舆论大潮,有的只有数个小时。特别是舆民置身事件现场,通过手中移动媒体对事件进行多角度的现场直播,这种直观的公共事件直播,它所激荡出的舆民情绪,使舆论狂潮形成的时间更短,舆论强度更大。如何密切关注舆情,并有效引导舆论,将成为新媒体环境下执政能力的严峻挑战。 (四)舆向演变的复杂性 考察近几年一些公共舆论事件的演变,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舆论发酵于突发的公共事件,舆论最初一般都集中指向公共事件本身。当舆论就公共事件形成绝对压倒性优势,引起行政当局着手处理时,舆论领袖关注的重点便由公共事件本身,转对向发生公共事件原因的追究,他们纷纷发表意见,将舆论引导到新的方向,舆论呈现向纵深发展的态势。特别是舆潮形成的瞬时性,令行政或司法部门措手不及,应对舆论发出声音又常常是延迟的。这种舆论形成的瞬时性与应对发声的延迟性,造成了现实处置应对的真空地带。舆民面对失声的执政当局,舆论指向开始发生变化,由最初谴责事件制造者,转向公共事物的管理者。如三鹿毒奶粉事件,由当初舆论围剿谴责生产者,到追究幕后黑手,再到质疑管理部门失职,最终以国家药监总局局长辞职,国务院取消产品质量免检办法,出台食品安全检验标准,在全国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彻底整治有毒有害食品专项活动而得以平息。政府由舆论逼着走的被动局面不改变,政府执政的公信力和合法性就要受到质疑,政府的形象就要受到伤害。 (五)舆信真伪的共生性 开放的新媒体空间,如同一个舆论广场。一方面舆民可以自由发声,舆论主体地位更加平等,另一方面,在这一虚拟的舆论广场上,也会成为散布谣言、话语暴力、网络示丑、网络恶搞和阴谋煽动的场所。往往虚假事件,在被戳穿之前,也会成为舆论的焦点,甚至会扰乱人们的思维,刺激人们的情绪,造成可怕的网络恐慌事件,由网上恐慌向现实社会蔓延,形成波及全国的谣言事件。如:2009年“艾滋女”事件、2011年3月中旬波及全国的“谣盐”事件等等,都是一些网络黑手一手炮制的网络谣言。近些年频频出现的虚假舆论事件虽然最后在真相面前得以平息,但反思这些事件,也有个如何快速地公布事件真相,消解虚假舆论事件给社会带来的冲击和危害,成为政府和媒体的共同责任。 (六)舆波激荡的震撼性 刘建明在分析现实社会舆论的波动性时指出:舆论层出不穷地叠起,周而复始地消减,总是或缓或急地在社会中传播。当舆论处于狂涛急泻之时,对整个社会便产生巨大的冲击力。分析近些年出现在新媒体上的舆论,一些公共舆论的形成,往往是舆论旋波激荡的结果,在激荡中旋波效应愈加明显。在现实社会这种舆论旋波的形成,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是随着人群流动、聚议的范围和程度,舆论呈现的波幅由弱到强,再由强到弱。舆论以一浪高过一浪的冲击方式蔓延,在社会中不停地回旋,产生一种震荡力。 而新媒体环境下舆论一经引爆,如同火山爆发,舆论的岩浆便会喷射而出,以排山倒海之势裹挟着复杂的社会声浪冲破地域和空间界限,迅速向四周扩散,舆论旋波在社会上空盘旋激荡,不断刺激着人们的情绪,搅动着社会的神经,此时,一旦当局处置不当,舆论便会发生激变,由线上的“意见波”迅速转化为线下的“行为波”,舆民由舆论聚集到街头抗议,再由街头抗议演变为暴力事件。这种新的舆论特点,为执政当局提出了一个如何正确应对,有效适应新媒体舆论,积极纠正执政失误,调整行政和司法行为的迫切而现实的课题。 新媒体为我们展现了前所未有的舆论形态和执政环境。在新媒体环境下,面对来势汹涌的舆论大潮,试图采取封堵或压制的办法,不仅不会产生任何好的效果,相反还会激化矛盾,甚至会引发街头暴力事件。那么,引导好新媒体环境下的舆论就成为执政者亟待破解的新课题。 二、新媒体环境下的舆论引导策略 (一)密切关注舆情主导舆论话题 “舆情是社会的温度计”,是现实社会状况的客观反映。现实社会生活中挂在民众口头上涉及公共或个人利益问题的话题,即为舆情。新媒体条件下舆情往往是由线下反映到线上,由个别议论再到群议群观。转型期的社会神经极度的敏感和脆弱,社会对抗和矛盾日益加深,社会的烈度在攀升,一些地域性的舆情,往往能够引发全国性的舆论,一个很小的事件,会即刻引爆社会舆论。同时新媒体舆论的最大特点就是瞬时性。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下,谁抢在第一时间占据了舆论的制高点,以客观、平等、真实的舆论影响舆民,谁就拥有了舆论的主导权。 考察大部分新媒体舆论事件,都是因为当局对现实和新媒体舆情的漠视以及在沸腾的舆论面前失语所致。这不仅丧失了舆论的主导权,而且也失去了引导舆论的最佳时机。掌握舆论的主导权,首要的就是要密切关注和重视舆情。信访、民政、公安、司法、纪律检查以及各行政执法部门是民情、民意和舆论诉求比较集中的地方,对群众的诉求和反映的问题,切不可推诿脆皮,要认真接待、调查处理,并且负责任地将调查处理的结果反馈给上访群众,这是化舆论于无形最有效的方法。要建立舆情监测预警机制,成立舆情监测分析中心,24小时对网络和社会舆情?进行监测分析,提出应对措施。对可能引发公共舆论的舆论苗头,哪怕是一条微博上的内容,一段文字,一张照片,手机上传播的一条信息,挂在民众口头上的热门话题,无论真与假,只要涉及公共事务和公民权益,都要引起足够重视,及时调查回应。对于一些重要问题则要主动设置议程,确定舆论话题,吸引舆民有序参与讨论,充分发挥新媒体民意主张的正能量。要疏通民意上行通道,建立媒体对话机制。民意没有畅通的渠道直达,就要在民间发酵形成舆论。民间舆论得不到重视,就要借助网络或手机媒体进行集体发泄。尤其是当某一决策或公共事件引爆舆论时,舆论狂潮就将淹没一切声音,此时想要引导为时已晚。因此,引导舆论最上策是舆论未形成时,而建立定期通过网络等媒体对话机制,集中倾听民声,释解民疑,帮助民需,汇聚民智,化舆论于无形,将是把握舆论主导权最为关键的措施。尤其是对反映在民间口头上的舆论,行政当局切不可置若罔闻,要采取积极的措施,负责任地进行舆论疏导。尤其对信访形式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不可敷衍塞责,要及时认真调查处理,不使信访问题演变成舆论话题,由舆论话题演变成群体事件。我们必须明白,群众能到政府或司法部门反映问题,申诉主张自己的权力,说明他们还信赖政府和法律的公正,还是想通过正常的渠道解决问题,政府和司法部门要十分珍视这份信赖,切不可推诿扯皮,恶语相向,一旦群众失去对政府和司法的信赖,社会距离暴乱就不远了,这是十分可怕的社会景观。 (二)培养舆论领袖引导舆论方向 意见领袖理论认为:“在影响人们如何作出他们的决定上,个人影响比其他任何因素都最为有效”,古今中外任何社会形态,舆论领袖的作用都不可低估。利用得好他们是一股具有建设性的正能量,反之就是一股具有破坏力的负能量。群体始终处于潜意识状态,群体的潜意识一经哪怕是一个清晰的声音激发都会形成浩荡的社会回响。考察许多网络舆论都是舆论领袖作为推手形成的,他们对某些公共事件清晰的观点,激活了广众网民的潜意识,迅速在网民中形成共识,助推舆论走向高潮。社会转型期,随着公民社会的建立,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更为迫切。舆论领袖在公民维权和舆论的形成和引领上起着重要的推手作用。作为“第三方信源”的舆论领袖,由于其与涉事主体无直接利益关系,尤其是其意见的成熟、系统,更能为广大舆民所接受和认可。舆论领袖在社会转型期尤其是新媒体环境下的作用日益凸显,政府要十分重视各类舆论领袖队伍的培养和建设。要注意发现、培养和扩大认同主流意识形态的舆论领袖。政府部门要创造条件为他们及时提供一切可以提供的信息。要吸收他们参加政府的重大决策,参与决策的全过程,让他们了解决策的背景和内容。要提供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媒介素养和沟通艺术,充分发挥他们引导新媒体舆论的积极作用。要凝聚草根舆论领袖。草根舆论领袖根植于民间,他们是公众意见的倡导者、组织者、传播者,一些声势浩大舆论的形成与草根舆论领袖民间的积极推动是分不开的。由于他们的意见具有公义性,因此深度影响着社区公众的意见。政府要尊重并主动接触这些草根舆论领袖,定期通报政府的重要情况,注意倾听他们反映的民间呼声,并且将政府处理和解决现实问题的意见和结果同他们见面,使其成为引导民间舆论的重要力量。尤其要集中力量打造特定领域的民意主导者,使一些涉及特定领域的公共事件,在第一时间为公众提供专业、权威的意见,使激荡的舆论在理性有序的框架内发展。要强化意见领袖的互动功能,在公共事件所引发的舆论面前,要创造条件让意见领袖置身舆论前沿,通过互动为嘈杂的舆民喧哗注入清晰而明确的意见。一方面通过与舆民的互动,使散在的、情绪化、“碎片化”的意见,提炼升华为理性、系统、建设性的意见,使舆论沿着有序、健康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要通过与政府的互动,把舆民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给政府,为政府善待民意,科学决策,有效解决民众关心的问题提供支持。 (三)真诚沟通协商把握舆论先机 要转变新媒体环境下政府的执政理念,要由强力型政府向协商型政府的转变。要尊重民意,转变单纯自上而下的决策程序,任何重大决策都不要仅仅局限于顶层设计上,而要建立在充分协商的民意基础上,这是政府行为更合理、更睿智的表现,这也是把握舆论主导权最可靠的保障。要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领域,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政府的一切信息,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机密的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布。要创新公共管理模式,善于运用新媒体执政,大力推进网络问政、网络施政、网络评政,创建在线直面公民行政的新模式,接受公民对政府执政能力和效果的监督和评价。凡是涉及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都要向社会开放,与民众互动协商,使政府行政具有可靠的社会基础。要建立代表性广泛的民意听证机制,民意代表听证要由各级人大负责组织,听证过程要向社会开放,结果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防止政府部门操纵和愚弄民意,这也是防止舆民群体极化,引发社会动荡和对抗最为有效的办法。事实证明,任何一项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一旦失去广泛的民意基础,最终都要在声势浩大的舆论面前以失败收场。地方政府在决策上,不可越过民意参与决策这一关,与其越过引发舆论狂潮而收场,不如尊重民意,为制定并推行决策把握舆论先机,因为在社会日益透明的情况下,任何试图回避、隐瞒、欺骗最终都将在公众质疑追问下现出真相,而损害的却是十分宝贵的政府公信力。 及时应对引导消解舆论狂潮。转型期由于“社会利益主体之间的关联多极化、复杂化,导致在转型期一点小事,或一个小的矛盾都有可能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矛盾,造成一系列的后果。”新媒体舆论的形成无论量级和时间都要比现实环境大得多快得多。从公共事件披露、个人意见的表达到群议群观,形成舆论狂潮演进的过程越来越短,有些事件的曝光甚至不超过1小时。因此始终保持应对舆论的高度自觉状态十分重要,因为当舆论形成规模化的群议并向舆论大潮转化之时,再试图采取措施实施干预为时已晚。正如刘建明所说:此时“企图扭转舆论锋芒的宣传活动很难发生作用,控制舆论的行政措施也难以产生效果。”因此,在新媒体舆论面前时间、时机、时效的把握至关重要。政府部门要学会应对新媒体舆论,建立常态化的专业结构合理的新媒体发言人机制,应对新媒体出现的各种舆论。发言人要抢在群议初始阶段第一时间代表政府发声,表明态度。在一些涉及重大的公共事件和问题面前,政府有关部门要快速了解核实有关情况,争取在黄金4小时内,由发言人发表负责任的明确意见,而且发布的时间越短越好,让社会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政府的态度。对于公众高度关注质疑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要快速应对,并及时澄清说明,切不可支支吾吾、遮遮掩掩、躲躲闪闪或者为了隐瞒真相而故意说谎;对于行政司法行为失当,和个别官员违规违法侵害公众利益的行为要勇于认错,对当事人要果断处理,并第一时间公布处理结果;对于一些谣言炒作要尽快公布事实真相,戳穿谣言,消除社会恐慌;对于利用网络进行危害社会的阴谋煽动要严厉打击,并对造谣惑众,阴谋煽动,危害社会者绳之以法,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新媒体环境无论是给执政还是舆论引导都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研究和把握新媒体时代的舆论特点和规律,增强驾驭和引导舆论能力,消解和转化社会危机,巩固和扩大执政基础,这是摆在执政党面前的时代课题,回答好这一课题,我们党就将凝聚起方方面面的力量,克服前进道路上各种矛盾和问题,顺利实现现代社会转型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